哪些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 你好, (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二)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印机。 (三)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哪些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有人已经问过这种问题,答案是非常完美的。 商标侵权应注意的事项 (1)未撤销的注册商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有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并经过法定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一旦确立商标专有权,就应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它们,即使对于被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也是如此。撤销之前应该相同。 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撤销之前作出和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没有追溯效力。 注册商标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六个月延长期内,如果原始注册商标所有人尚未提交续展申请或驳回了续展申请,则其他人在这一时期。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始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续展并获得批准,则其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2)准确识别相似商标 确定相似商标或徽标是确定商标侵权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侵权必须同时具有“商标或徽标的相似性”和“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的条件才能成立。 相似商标与相同商标不同。尽管存在某些视觉差异,但它们在发音和含义等其他方面与注册商标相似,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要调查两个商标是否为相似商标,通常应考虑以下方面: 1.商标的外观。 即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观察文本,图形或两个商标的组合的视觉图像,以查看其是否会引起误识别或混乱。例如,江苏某公司使用的“ HOVER”图形商标与英国某公司的注册图形商标“ HOOVER”仅相差一个字母。它在视觉上相似,发音基本相同,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应该认为是相似的。商标。另一个例子是,天津公司使用的“ SAFINO”与法国公司注册的“ SANOFI”商标完全相同。仅最后四个字母的排列顺序略有不同,但是两个商标的整体结构和发音都非常相似。消费者很容易误解,因此它构成了类似产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 2.商标发音。 从人们的听觉开始,确定两个商标是否由于相似的发音而混淆。例如,江苏的一家公司使用“ SUNNER”作为商标。尽管它与法语“ CHANEL”(中文音译“ Chanel”)具有不同的含义,但英文字母并不相似,但是由于发音相似,尤其是中文在环境中使用,构成类似商标。另一个示例是“今天”和“黄金日”。 3.商标含义。 (3)正确判断类似产品 确定判断相同或相似产品的标准是比较这两种产品的关键。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群体不是相似的,应详细分析特定的问题。例如,饮料和名为“夏矿泉水冰”的矿泉水属于32类商品,而冰砖,冰棍等则属于30类商品,两者不属于同一类别。但是,由于原材料,用途,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生产过程相似,因此应视为相似产品。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同类产品的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由于出现了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以及功能,用途和销售渠道的变化,某些以前不同的产品可能会变得相似。商品。 (4)请勿将商品质量判断为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