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答辩书-撤销三年停止使用商标

提问时间:2020-06-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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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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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我单位商标。请问该如何写答辩书呢?

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 商标异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要点: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 3、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不着边际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4、提供相关证据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扩展资料: 1、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等待提供证明通知发文”具体是什么意思?

有人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你的商标请求。商标局已经向你发了一封要求你提供商标使用证明的挂号信件。现在需要你做撤三答辩,向商标局提供你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答辩

任何人可以以注册2113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5261由提出撤销申请,并说4102明有关情况。国家1653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对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申请的答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行为。  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答辩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因为举证不能的责任完全在商标注册人一方。因此,按照国家商标局的要求,适时合法的组织使用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可以尽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2、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代理机构提供办理手续流程: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答辩

任何人都可以以注册商标已经连续三年被吊销为理由提出撤销请求,并说明有关情况。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请求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理由。 。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取消的答复,是指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解释在法定期限内不使用商标的理由。

连续三年撤销注册商标。最好委托专业商标代理进行辩护,因为举证责任不能完全由商标注册人承担。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及时和合法的组织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辩护所需的材料和处理程序:

1.必填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可以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商标的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标产品交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证据材料清单,由代理机构提供)。

2.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签署的“连续三年取消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撤销申请”(由代理机构提供)回复信,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2.处理流程

代理机构提供的程序:被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付款-被申请人提交了相关信息并签署了“商标代理机构授权书”-代理机构制作了标准文件-向国家商标局报告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答辩时间要求?

任何人都可以以注册商标211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5261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有关4102的情况。国家1653个商标局收到撤销请求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商标的证据或者陈述注册的理由。不使用。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取消的答复,是指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解释在法定期限内不使用商标的理由。连续三年撤销注册商标。最好指定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辩护,因为举证责任不能完全由商标注册人承担。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及时和合法的组织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商标注销三年使用辩护材料和处理程序:1.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正本和信封,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已申请撤销商标。与上述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或相关材料的图片,商标印刷,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标产品交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促销证据等)。列表,由代理商提供)。2.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署的“连续三年取消注册商标使用权申请书”(由代理机构提供)“商标局授权书” II。处理程序代理机构提供处理程序的程序:被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署“信托代理合同”-付款-被申请人提交相关信息并签署“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文件-报告给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对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不满意的缔约方可以在收到取消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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