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到碗里来!微信“碗”商标成功初审,正主竟毫不知情?_注册 互联网的出现,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从最初的好奇、尝试,到如今的习惯。当我们反映过来的时候,已经无法摆脱掉这种依赖。 但是!说句或许不太合适的话,“人怕出名猪怕壮”,同样商标在一定程度上也难免会遭到他人的觊觎,甚至是模仿。 远的不说,就在今日高沃小知在翻看最新一期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就见到了这样一件商标。 这也就是说,如果在6月20日之前没有人提起异议的话,商标就将得以核准注册。 有朋友可能会想,既然那么相似,不是说构成近似商标的,应该驳回的吗?这话没毛病!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据高沃小知于商标网查询,还真有! 和餐厅等服务相比,好像还真不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 这样说的话,难道腾讯只能就此放任不管了吗? 这件商标的初步审定,不知道腾讯一方是否已经注意到,又持有怎样的态度。至于腾讯是否会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让我们一起关注!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进行科学的布局,及时的注册,还需要长期的经营与维护,学会对他人的抢注行为,模仿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