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 湾区创业学院 2015-01-28 一、基本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二、特征 (1)没有实物形态。 (2)将在较长时间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3)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是用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其他方面。 (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三、详细介绍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其中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主要种类 (2)按使用寿命能否确定分,无形资产可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有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版权等)使用寿命受法律法规、协议或合同的限制,是可以确定的;有些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永久性特许经营权、商号、秘密配方等的寿命则是无限的、或很难确定。按使用寿命能否确定分类,对无形资产是否摊销有着决定作用。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该正确估计使用寿命,并将其成本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确认,都不应进行摊销。 (3)按是否可辨认分,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可以具体认定的无形资产,绝大多数无形资产都属于这一类。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与企业整体相联系、不能单独认定的无形资产,一般指商誉。商誉由于是与企业整体相连的,不能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因而商誉是不能具体辨认的。按可辨认性分类,有利于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可辨认无形资产。 四、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将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三、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每年应当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 企业租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过程: 包括转让、无偿调出和对外捐赠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实际转让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3)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处置净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会计分录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其会计分录为:[2]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无形资产,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涉及补价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收到补价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支付补价的,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税款(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资本公积(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5)、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6)、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待该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等 贷:无形资产 (8)、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比照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执行。 (9)、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 (10)、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11)、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无形资产 (12)、无形资产摊销,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六、注意事项 1、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理不当做假的 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是按照企业无形资产的用途和性能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将只有使用权的无形资产作为有所有权的无形资产下帐,从而增大无形资产摊销,减少利润,进而减少所得税的上缴。 2、无形资产增加不真实,不合规 企业增加的无形资产有的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有的已超出了法定有效期。 3、无形资产计价不正确 无形资产计价原则: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企业自行开发并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实际净支出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的金额计价。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不正确的无形资产计价行为包括:企业明知计价不合法、不合理,故意将无形资产计价过高或过低;未经法定手续进行评估或确认,随便计价,没有企业合并或接受其他单位商誉投资时,就对商誉作价入帐。 4、对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符合规定 无形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它可使企业长期受益,因而企业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使用期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法律法规、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法规未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受誉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誉年限确定。 (3)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存在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作假方式,如摊销期限随意变动来调节管理费用,多摊或少摊无形资产,人为调节财务成果的高低。 5、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不正确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是随法定的摊销期限来确定的,无形资产有的价值和特权,虽然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会终结和灭失的。工作中,为了随时调节利润,企业通过随时调整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来调整金额,是否达到合情合理来虚调费用。 6、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无形资产有购入、自创和其他单位投资转入三大途径。取得时通过“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核算,若是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无形资产可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价确定价值,通过“资本公积”核算,企业作假通常是将不同途径取得的无形资产,为了作帐方便,故意张冠李戴,如企业不择手段资金未到位便开始了正常的“营业”,后发现企业验资报告中所谓的“实收资本”是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7、违造无形资产增加的虚假证明 如:违造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书,无形资产办理必要的产权转让手续的虚假证明。 8、企业将转让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偷逃“营业税” 如:企业将转让的无形资产收入10万元,本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而企业故将“其他业务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交营业税为10×5%=5000元,故企业逃避营业税5000元。 9、虚增商誉,增大费用 商誉的作价入帐只是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期内,擅自将商誉作价入帐,多摊费用、降低利润。 10、出售无形资产,不作帐 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应随着无形资产的出售而消失,帐面应转销“无形资产”的成本价值。但企业为了增加本公司的费用,以达到降低利润的目的。隐匿出售证据,对出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帐务处理。 如何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