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你好, 首先,就商标使用的主题而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6条第2款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商标注册人本身和商标注册人的使用。使用被许可人。 其次,关于商标的使用范围,采用了严格的解释标准。也就是说,“注册商标应用于批准使用的商品上”。共有两种常见类型,一种是批准的注册产品和实际使用的产品是相似产品;另一个是批准和使用的名称是通用名称,实际使用的产品包含在该通用名称中。如果前者被批准用于“食用淀粉”产品,则从商标法的意义上说,“莲花粉”中实际使用的证据不能被视为使用;后者(如果获批产品是“服装”),则在特定产品中“外套”从商标法的意义上,上述使用证据可以视为使用。 希望它将帮助您希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