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商标侵权代理商怎么办-厂家商标侵权 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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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知假售假” 山东一公司商标侵权被判赔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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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济南新华社4月25日专电(记者吴小Haichuan读书灯)前夕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5“2015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十箱”,包括“茅台”商标侵权,商标侵权“CK”、”“大米”证明商标侵权和典型案例。

其中,山东银查商城有限公司因治安不严、销售侵权商品被法院判处赔偿贵州茅台有限公司200万元。

山东省高等法院第三法院院长马莉莉表示,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是“茅台”、“茅台”等商标的所有人。茅台辩称,银座商场销售茅台酒侵犯了其商标权。经调查,被告银座商场公司检获1668瓶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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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花香”又起纷争!权利人诉生产商、销售商商标侵权

米饭芳香的鲜花,“昨日报道,福州碾米机的海淀法院商标持有者因认为自己的注册商标“米饭芳香的鲜花,”未经许可是擅用相同的产品,所以将世界粮食大米的数量生产商保证金交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大米经销商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的吸引力,为这三家公司立即停止实施其商标侵权行为,并相互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权利支出共计12万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经商标所有人福州米厂调查发现,北京五一流通科技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含有五常天地良源贸易有限公司“稻花香”商标的大米。因此,福州米厂认为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米香”商标的权利,故出售北京美术流通科技有限公司海淀广场店。与制造商武昌市天地粮元商贸有限公司上诉法院,共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的维权费用共12万元。

事实上,“稻花香”商标的诞生、发展和稳定一路都是坎坷的。幸运的是,商标所有者福州米厂最终稳定了其商标权。2014年,福州米厂起诉黑龙江五常金福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公司”)侵犯其商标。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裁定武昌公司商标侵权,要求武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给予相应赔偿。

后来,武昌表示不满意,并向省级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道花香”商标被认定为普通名称,“道花香”商标的所有权被撤销。当然,商标权人也拒不接受,怎能让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撤销。在此,福州米厂向最高法院上诉,幸好,最高法院驳回了省级高等法院的判决,将“稻香”商标所有权归还给了武昌米厂。

到目前为止,“稻花香”商标再次发生纠纷,并有人试图骑知名品牌、搭便车。然而,在最高法院裁定稻香商标属于武昌米厂后,该商标的稳定性非常强。只要在本案中收集到相关证据,最终的裁决就会非常明确。

最后,肖琦还呼吁创业者,在遇到侵权时,不要怕麻烦,自今年《商标法》、《专利法》修订以来,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的成本已经变得更高,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会是一个“损失”的东西。我们支持维权,也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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