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80万,连锁火锅巨头“呷哺呷哺”维权!又遇商标侵权?_保护 近日,知名餐饮公司呷哺呷哺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呷哺呷哺”称遭侵权 索赔80万 据了解,呷哺呷哺源自台湾,1998年在北京创立,由北至南,覆盖中国十五个省份的50多个城市,至今在中国拥有超过650家直营餐厅。 2014年12月,呷哺呷哺以“连锁火锅第一股”头衔成功赴港上市。 据海淀法院网信息,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呷哺呷哺公司)因认为“3158招商加盟网”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呷哺呷哺”商标及企业字号进行虚假加盟宣传,遂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网站运营者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网站技术支持者北京动力在线通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成本8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呷哺呷哺公司认为,重庆叁壹伍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3158招商加盟网”上擅自使用“呷哺呷哺”商标及企业字号进行虚假加盟宣传,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双方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容易造成社会公众产生混淆,其行为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有权,是典型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其实,这已不是连锁火锅巨头呷哺呷哺第一次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了。 呷哺呷哺屡次维权 2013年,呷哺呷哺公司发现石家庄呷哺在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进行团购,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并索赔82万余元。 后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呷哺呷哺公司胜诉,要求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呷哺呷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法院同时判令,窝窝团公司无主观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2017年6月,呷哺呷哺公司起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及武汉市青山区吧哺吧哺火锅店商标侵权,索赔50万元。呷哺呷哺公司称吧哺吧哺火锅店在三快公司经营的美团网上以“吧哺吧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及代金券,令消费者造成混淆,而美团作为网络服务商,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为吧哺吧哺火锅店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平台,构成共同侵权”。 除了重视品牌维权,在商标保护上,呷哺呷哺公司同样下足了功夫。 “呷哺呷哺”相关商标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早在1998年12月31日,呷哺呷哺公司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相关商标。 经过不断的完善和积累, 截止目前,呷哺呷哺公司共申请注册了323件商标,包括“呷哺呷哺”、“呷哺”、“SHABU”、“SABU”、“甲晡”、“虾哺”、“岬哺”、“甲甫”、“呷哺小鲜”等商标 。 其中,与“呷哺呷哺”有关的商标共有95件,包括“呷哺呷哺”、“呷哺呷哺呷客帮”、“呷哺呷哺涮涮锅”等商标。 经过检索,“呷哺呷哺”商标共有92件,为全类别注册。 不得不承认,作为餐饮行业的佼佼者,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品牌维权,呷哺呷哺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更需努力提高品牌保护意识,提前充分做好商标保护战略布局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