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算商标哪个类别-瓜子属于商标注册国际类

提问时间:2020-08-18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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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8-18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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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瓜子”年过七旬年广久与儿子们的商标之争

年广久被誉为“中国第一商贩”,1972年开始卖瓜子,1976年就已经是百万富翁!可就是这样一个商业奇才,晚景却不尽如人意:年氏家族的纠纷让他十分痛苦,已经75岁的他虽仍在努力经营着瓜子生意,可是却经常被工商局查处,因为纠纷导致他无权使用“傻子”商标!

1982年,年广久注册了“傻子”商标。这时候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叫“商标”。由于“傻子”这个名称明显带有贬义,按后来的规定是不允许注册的。所以,“傻子”就成了独一无二的好商标。

1999年,年广久又申请注册了“年广久及其肖像”商标。

本来这样的家族企业应该是生意越做越好,但是两个儿子都在使用“傻子”商标,在商场上大打出手、互相拆台。年广久费了不少心思,好几次召集他们坐下来谈,但都谈不拢。随后年广久想到一个最好的接班方式“干脆这个商标给两个儿子,‘傻子’商标交给老大,肖像权商标交给老二,把他们两个在一块儿绑着,你缺一样也不行。”

2000年,年家人签署了转让协议,大儿子年金宝出资55万元受让“傻子”商标,二儿子年强出资45万元,受让“年广久及其肖像”的商标。年广久特别强调,对这两个商标,双方共同拥有,让两个儿子互相依托、互相牵制,以此化解他们的矛盾。

年广久煞费苦心地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退休,也更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不伤及两个孩子的基础之上,让他们平稳接班。

但出乎年广久意料的是,两个儿子反而打得越来越厉害。老大得到文字商标后,坚决不让老二使用。老二没有文字商标很难经营,于是,就以协议当中约定“共同拥有”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使用商标。

从2000年广久转让商标开始,年家两兄弟的争夺就由原来的争夺市场转移到争夺商标上,没有把精力放在经营上。“恰恰”、“小刘”瓜子趁机抢夺了“傻子”瓜子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这一下,年广久坐不住了。2004年,他决定再次出山。于是,年近70的年广久重新在芜湖最繁华的步行街附近开了一个门面,像当年一样又卖起了“傻子”瓜子, 他的这种做法遭到两个儿子的反对,兄弟二人认为父亲既然已经转让商标就无权再使用。

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年广久怎么也没想到,作为“傻子”商标的创始人,要想收回自己转让出去的商标会这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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