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条例43条-商标法实施条例37条

提问时间:2020-05-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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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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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条改为四十三条?

1983年3月1日实施了总共64条的《商标法》。

于2014年5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共有73条,但这两章均为8章,并且增加了这些条款,因此输入不正确。

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7条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批准之日算起。

请注意,这是从注册批准之日起,而不是申请之日。目前,从商标申请到批准,大约需要2年时间。您可以在有效期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约。每次续约仍然有效10年。此外,您仍然可以在有效期后的6个月内续约,但需要另外支付500元/张。展览费。

知识产权顾问:刘洋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最新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已于2014年4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1号令修订。

第52条规定:

商标审查与裁决委员会在听取审查时,应考虑事实,原因,商标局驳回决定的要求和申请人的审查申请,以及审查时的事实状态。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

商标评审委员会试图审查不赞成商标局拒绝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的情况,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第10条,第11条,第12条和第16条,商标法第1款根据规定的情况,商标局未依照上述规定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驳回申请作出复核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评审决定之前,应听取申请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