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知识产权法是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为限 对吗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由版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三部法律组成。 新《商标法》都有哪些新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方便申请人,规范不正当竞争,加强商标专有权保护等方面,对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调整注册审核系统 为了方便申请人并更好地为商标申请人提供服务,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审查制度进行了各种调整。例如,扩大商标注册的对象,将健全的商标纳入注册申请范围;阐明商标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一标多类”的申请方法,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等。 其中,为了进一步满足公众及时获得商标专有权的需求,新商标法将商标初步审查的期限设定为9个月,并规定了时间异议案件和各种复审案件的审判限制。新的商标法还完善了商标注册异议制度。过去,异议程序使用了行政二审和司法二审二审的最终制度,导致商标确认程序繁琐,商标确认期较长。一些不道德的经营者利用“恶意异议”来阻止竞争者及时获得注册,使商标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在这方面,新商标法规定,对于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人,商标异议的对象应当从任何人变更为在先权利人或 利益相关者;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例如绝对注册,禁止使用,缺乏独特性和其他绝对原因,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同时,如果商标局认为没有提出异议的理由,则可以直接注册该商标,如果异议者不同意,则可以要求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强调诚信原则 近年来,中国商标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例如,他人商标的恶意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体系的转让,以及商标代理市场的混乱。针对这些问题,从加强诚信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的角度进一步规范了新商标法。 根据“案件识别,被动保护”的原则,新商标法将指导驰名商标恢复其立法意图。 《商标法》规定,应当事人的要求,在处理与商标有关的案件时,应将驰名商标识别为必须承认的事实;商标注册复审,商标纠纷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权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确定驰名商标的地位。 ;生产者和经营者禁止在商品,产品包装或容器中使用“驰名商标”一词用于或用于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 为了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新的商标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禁止商标抢注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体”;它定义了商标使用的概念,允许首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在原始范围内继续使用,加强了商标使用的指导和保护,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和谐诚实的市场。环境。 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 在商标保护过程中,企业经常会遇到困难,例如举证困难和成本高昂。新的商标法增加了对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并减轻了商标所有人的举证负担,从而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商标注册。从根本上遏制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 首先,增加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类型,并且明确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的专有权。商标是对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侵犯。 有趣的是,新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条款。赔偿金额应在注册商标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草案的内容 《商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进行了两次修订,但仍有一些内容不能满足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社会上反映的三种类型的问题,《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做出了积极的回应:第一,进一步促进申请人的注册,第二,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第三,进一步加大商标侵权处罚力度强度。 商标注册申请更加方便 长期以来,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且周期长,这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自2008年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组织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36个月缩短到目前的10个月,达到国际标准。但是,仍有潜力进一步挖掘程序并缩短周期。 张建华认为,《商标法》的第三版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促进商标申请人的注册: 首先是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了商标形式的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平面字符和图形商标,到三维,彩色商标,甚至是声音,气味和动态商标。在中国商标法的第二次修订中,增加了三维商标的新内容。预计该商标法的修订将允许声音,单色等被注册为商标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是阐明“一种标准,多种类型”的应用方法。当前的《商标法》规定,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允许申请人在一次申请中针对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同一商标的注册。 第三是增加评论意见系统。目前,即使存在微小缺陷,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和材料也可能被拒绝,因此必须重新申请。预计修订后的《商标法》将允许申请通过审查意见来修改文档中的缺陷,从而避免重复申请。 第四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当前的《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的初步审查,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且只有在公告期满后才能批准注册。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进一步限制异议的对象和理由,即没有人可以出于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从而解决了异议程序滥用的问题。 停止不正当竞争,例如恶意抢注,“傍名牌” 商标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诸如“除名牌”之类的恶意抢注和不正当竞争活动经常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以遏制。 恶意商标申请是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抢占或不当地使用他人商标商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侵犯公共资源的商标注册申请。恶意应用程序的扩散不仅损害商标所有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浪费商标识别资源。 据张建华说,《商标法》的第三版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预期将专门添加针对性的法规条款,以禁止恶意抢占已预先获得和使用的商标。 驰名商标制度是对容易伪造和侵权的商标的一种保护,在确定中始终坚持“判例和被动保护”的原则。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打算通过宣传使驰名商标具有特定的含义,以使其与“著名商标”,“大品牌”和“优质产品”等同。 据章建华说,《商标法》的第三版有望进一步阐明“案件识别和被动保护”的原则,例如禁止在广告中使用“驰名商标”。 加大商标侵权处罚力度 对《商标法》的前两次修订涉及对商标专有权的保护,这次也不例外。解决商标侵权的处罚不足问题被列为《商标法》第三版的主要目的和内容之一。 据章建华说,《商标法》的第三版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商标侵权的刑罚并加强对商标专有权的保护: 首先,增加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类型。商标侵权应包括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以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等。 第二是增加法定侵权赔偿金额。预计侵权赔偿的上限将从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 第三是加大对重复侵权的处罚。两次以上商标侵权的,从重处罚。 第四是减轻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预计《商标法》的第三次修订将明确规定,如有必要,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帐户,资料等。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解释 参考:《中华民国商标法》第三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