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让我撤销端口点商标-代理公司抢注商标案例

提问时间:2020-06-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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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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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的案例解析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可以认为,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广义的商标抢注包括以上情形,还包括抢注他人著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在社会上有一定声誉的名称等在先权利为自己的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我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3.眠于权利之上。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我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我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我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抢注其他在先权利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权利冲突问题,一些在后权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恶意将他人已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注册为商标。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商标代理公司会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吗?

Logomama商标支招:我们用法条说给你听,你会更清晰: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按照商标法这个法条来说,如果商标代理公司抢注委托人的商标,你可以提出异议并举证,由此合法取得商标权。而举证,就需要你在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理商标申请业务前,与其签订标准商标代理委托书。现附上一份国家商标总局公开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范本供参考: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示范文本)委托人 是 国国籍,依 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代理 商标的如下“√”事宜。□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答辩□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商标注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答辩□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撤回商标异议申请□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撤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撤回商标注销申请□撤回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撤回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其他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章戳(签字)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怎样判断代理人抢注了被代理人商标

通常,正常的代理公司不会注册代理的商标,因为商标局明确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能注册第45类4506法律服务以外的公司。当然,他可以使用其业务范围不仅限于产权的公司来注册您的商标,但是很少有公司可以注册客户的商标。

因此,您仍然可以放心地将其提供给您的商标代理

是否真的有公司抢注商标,如何核实呢?如果真的有又该怎么办呢?天鲲公司的这套说词是不是不用管它?

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任何商标,则可以申请商标。由于不可能有人预先注册您公司的商标,只要它是法律规定的主体,您就可以申请任何商标注册。

这个代理机构的行为太邪恶了!现在,整个国家正在整顿代理商,并且敢于这样做!

找代理公司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告诉我通过率80%以上,最后被驳回了,现在代理公司让我交钱复审!交不交?

没有代理公司敢说必须通过。因此,商标驳回是正常的。只需要为重新检查做好充分准备,以避免进一步的拒绝。

公司商标被抢注了,有什么解决方法么????

解决企业商标的方式有四种:1.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认定有人注册了企业商标,并且商标已经进入商标初步审查公告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并让商业审查委员会判定商标无效。2.商标注册无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另一方为恶意商标注册时,注册人可以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五年之内向商务评估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申请。商标注册日。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则没有时间限制。3.撤销注册商标如果他人恶意注册商标已有三年没有使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如果解决不当,他可以收集证据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4.司法起诉如果以上方法均不能解决商标抢注问题,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起诉恶意抢注者。以上四点,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商标证据的使用。实际上,在企业的发展中,有必要在商标徽标中保留各种使用证据,以便在关键时刻保存其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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