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五十八条释义-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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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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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新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处罚

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名称,伪造或使用证明商标和兰友商标等质量标志,伪造来源地并对商品质量进行误导性虚假陈述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处罚。

经营者未经授权使用驰名商品的名称,包装和装饰,或者使用与驰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和装饰,与其他人的驰名商品产生混淆并导致买家误以为是知名商品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况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买卖假冒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我能帮到你

公司名称可以和驰名商标或者省著名商标重名吗

1.不允许使用驰名商标。商标法第58条明确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名称会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动”。

其次,驰名商标取决于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符,企业的字体大小,很容易使之相关公众的误认“构成了《商标法》当前第57条第7款,“关于”另一人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的其他损害,是对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侵犯。 ”

补充:驰名商标取决于公司名称是否被广泛使用以及相关公众是否容易误解以定义是否可能。

注册了一个商标,该商标恰好是别人公司的字号,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改公司字号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是,当前不要求停止使用“字体大小”。

商标法

第58条以他人名义在企业名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商标名称,会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依照《商标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1条

运营商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名称,伪造或冒充证明商标等质量标志,以及伪劣商标,伪造产地并误导商品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处罚。

经营者未经授权使用驰名商品的名称,包装和装饰,或者使用与驰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和装饰,与其他人的驰名商品产生混淆并导致买家误以为是知名商品情节严重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职权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任。

违反新商标法五十六条,怎样处罚?

你好,

第56条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赔偿金额是侵权者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侵权者在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果难以确定涉嫌侵权人的侵权收益或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根据侵权情况判给其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如果您出售不知道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则可以证明该产品是您自己合法获得的,并向提供者解释,您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解释]本文是关于如何确定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赔偿金额的。

1.原始《商标法》第39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是侵权者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或侵权者在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根据《 WTO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协定》第45条,赔偿金应足以弥补因侵犯知识产权而给知识产权所有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费用。商标专有权是无形财产。商标专用权持有人很难在侵权纠纷中调查和获取证据,因此有必要支付必要的费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标权利人花费时间和金钱来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他们赢得了诉讼,赔了钱,这不值得损失。因此,新的商标法增加了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赔偿金额,包括由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在某些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为了有效地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新商标法增加了法定赔偿额,这是本条第二款。另外,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一些产品销售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某种产品。因为他们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他们不知道该产品是侵犯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并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保护善意第三方的民法原则。因此,添加了第三段。

2.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

1.根据侵权者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侵权者在侵权期间从每种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量即为侵权者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

2.根据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确定。由于侵权者的侵权商品是在市场上出售的,因此商标专有权所有人的商品的销售量减少了,销售减少的总数乘以每种产品的利润。损失蒙受。

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得的利润或侵权人遭受的损失以及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确定。被添加。这里提到的合理费用包括运输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以及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在可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和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并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该标准作出判决。

3.给予法定赔偿。实际上,存在许多侵犯商标专有权的案件,很难获得足够的证据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况判给被侵权人少于五十万元的赔偿。这里提到的侵权图包括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方法和所使用的方法,侵权的持续时间以及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害程度。

3.如果您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则可以证明该产品是您合法获得的,并向提供者解释,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赔偿。根据本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无论侵权人是否具有主观意图,都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犯罪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并且仍然销售该商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犯罪者没有主观意图,即他不知道该货物是侵权货物,则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他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判断卖方没有主观意图?本文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即卖方可以证明自己是合法获得的产品并向提供者进行解释,然后可以确定卖方没有主观意图。能够证明产品是您自己合法获得的,意味着卖方可以提供发票,付款凭证和其他证据来证明产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说明提供者是指卖方可以解释产品卖方的名称,名称,住所或提供其他线索,并且可以进行验证。